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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与专利保护比较——排他性

      商业秘密不具有法律上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其他人可以通过独立发现、反向工程等正常渠道获得并持有相同的商业秘密,从而使该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变为两个甚至两个以上。
      专利保护具有法定的排他性,专利权人获得授权后,在法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有权禁止他人开发、使用和利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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