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领导(厂长、科长)的分管责任制; 2.定额管理机构和定额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制; 3.定额的制订、修改的分工权限、时间、方法、程序以及定额水平的管理的规定; 4.处理定额日常管理问题的责任、权限、原则、办法、程序的制度; 5.工时记录、统计、分析与信息反馈的作法、要求、程序与信息传递的制度; 6.定额管理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和车间的业务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