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缺失致监管缺位 政协委员呼吁定《信息安全法》

日前,记者从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获悉,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等全国政协委员所提交的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建设的大会提案,已经被整理为重要提案摘报,报送给中央领导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据悉,此类提案将会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重点提案予以办理。

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上,几名委员分别不约而同地提出要重视国家信息安全,制定《信息安全法》,改变目前国内信息安全产业监管无序的现状,防止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

“云安全”被滥用

将威胁国家信息安全

作为首个针对“云计算”的立法提案,侯欣一在提案中指出,互联网安全技术是计算机应用技术中最基础的技术,不仅可以直接控制互联网用户电脑,甚至还可以控制整个互联网信息系统。尤其是云安全技术的应用,使互联网安全厂商能够快速反应,这本应该是互联网用户的福音,但一旦该技术被滥用,甚至以安全的名义控制用户电脑,那整个中国互联网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

事实上,目前我国主流安全软件企业都大规模部署和应用了云安全技术,包括拥有超过3亿用户的奇虎360,拥有近亿用户的金山毒霸、瑞星杀毒等,都称自己的产品能在数秒内对所有用户完成对新病毒、木马的全面拦截和查杀。

而这种技术的应用确实带来了一些争议,在2010年,包括腾讯、百度、金山在内的诸多互联网企业都指称奇虎360通过对云安全技术滥用进行不正当竞争,纷纷将360告上法庭。而一些小企业也通过媒体大倒苦水,遨游浏览器CEO陈明杰甚至直接称奇虎360的云安全技术是“云暗杀”技术。

侯欣一表示:技术的进步本应是推动互联网发展,给用户带来更自由、便捷的互联网环境的。“云安全”本身是一项很先进的技术,但是一旦被滥用,不仅可能会引起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和混乱,更危险的是可能将绑架数亿的用户,直接影响国家的信息系统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对云安全技术的监管,将原来对信息安全行业的静态监管发展为动态监管。以此引导整个安全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用户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

法律缺失

导致监管缺位

在提案中,侯欣一强烈呼吁尽快起草《信息安全法》,以此作为对互联网厂商相关行为的规范准则。

他指出,对于事关网络安全的杀毒产品,我国甚至还没有建立起国际上通行的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准入和监管体制,导致杀毒产品鱼龙混杂,不同等级、不同功能、良莠不齐的产品同台竞争,既不能引导消费者正确选用杀毒产品,也不能规范杀毒厂商间的恶意竞争,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

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安全厂商拥有对所有软件、服务进行安全甄别的权利,侯欣一呼吁尽快制定《信息安全法》或者《信息安全条例》,加强对安全厂商云安全指令的备案、监督;对收集和回传用户信息的厂商加强监管,防止恶性公共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也防止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