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保障信息安全的实名制就是“耍流氓”

工信部4月10日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移动电话、固话、无线上网卡用户进行实名登记。这是工信部2010年力推手机实名制之后,首次拟以立法形式将电话用户纳入实名制。(据4月12日《新京报》)

继手机实名制之后,无线上网卡进入实名制,这对于管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无疑是一大良策,它有利于文明上网的习惯养成,方便了用户的信息管理,也让网络犯罪行为有所忌惮。但是,人们对于实名制入网的忧患更胜于利好。原因在于,近年来客户的真实信息被倒卖一事层出不穷。在实名制政策之后,运营商出卖客户资料、宽带用户个人信息遭倒卖、银行出卖客户信息等时有发生,这些不法贩卖信息之事最终都不了了之。而用户的个人信息之所以轻易被曝光,是因为法律法规对用户的个人隐私缺乏完善的立法保护,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从中谋取暴利。

在手机实名制之后,不少手机用户频频收到商家的广告、垃圾短信,实在让人不堪其扰。此外,运营商对于号码信息查询缺乏明确的规定,信息保障不完整,这样的实名制怎能让用户安心?即便中国电信声称已在用户实名登记、用户信息安全、垃圾短信治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但这样的信息保护是不是能有力地施行下去,仍然让人心存疑虑。

即使工信部发布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未依法登记、查验和保护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将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但不少业内人士称这样的惩罚力度太小,毫无震慑作用。一旦实现这样的全方位实名制,个人隐私被泄露的几率将大大提升,信息被窃的后果也将十分严重。可以说,在建立完善严谨的个人信用体系,有力保护实名信息之前,实名制先行就是“耍流氓”,缺乏隐私保护的用户只会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其实,人们对于入网实名制的反对并不在于政策本身的不合理,而是因为目前环境下,全方位实名制无法对个人信息实现有效的保护。虽然我国《刑法》近年来新增了出售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相关的司法解释依然没有出台,对售卖信息的情节轻重没有明确标准;对负责保管公民个人信息的运营商,在发生用户信息外泄、被窃、复制等情况下,需要承担的责任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部门只能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司法部门对用户真实信息的保护不该止步于罚款,应当尽快完善互联网管理、网络信息安全、手机实名制等相关法律,对违规违法作出明确的解释及清晰界定法律责任,加强对非法牟取暴利的商贩的制裁力度。实现先立法后实名,让人们有法可依,有权可维。同时要求运营商加强内部监管,实现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效执行。


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