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泄露隐私 大到威胁国安!数据安全亟待立法保护

“随着大数据发展,个人隐私保护、企业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等成为痛点,如何管控这些风险?”5月27日,2017数博会“大数据护航平安中国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行。

论坛上,来自中国工程院、公安部刑侦局、阿里巴巴集团等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从不同视角分享独到见解,为实现“大数据护航平安中国”共铸合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程琳在发言中指出,大数据属于国家资源,应该立法加强大数据的安全管理。在法律的支持下,从技术安全、管理安全两方面着手,创建一个良好的大数据安全生态体系。

他表示,国家应制定大数据安全管理法,明确大数据是国家经济基础资源,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和各级政府按权责进行管理。应该创新建立国家对大数据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体制机制。明确政府部门、企业等组织采集、收集、传输、存储、交换、分析、应用、发布数据信息及大数据出国(境)的权限和程序。根据大数据在维护保障国家经济、政治、军事、商贸、社会安全稳定等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对大数据进行分类、分级、分层管理,既保证大数据的互联互通、充分有效应用,又要保证安全。

同时,要加强保障大数据安全技术研究创新,做好保障大数据安全的总体规划。制定大数据采集、收集、存储、传输、交换等安全规范标准体系,保障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顺畅安全。

“大数据的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体人民都应牢固树立保护大数据安全的思想意识。”程琳建议,各级新闻媒体加大数据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力度,以维护大数据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来源:多彩贵州网